本企業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2022-02-25 文章來源:肇慶百味優食品有限公司 編輯:陳韞靈
我司在企業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上,主要是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組織生產,并按如下方面落實:
一、保證生產條件符合要求。1、保證企業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有效、一致;保證企業實際生產食品的場所、生產食品的范圍等應當與許可證書內容一致;2、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變化的,應當按規定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二、作為食品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原輔料采購查驗制度,需重點落實以下責任:1.建立原材料進貨查驗制度,記錄原材料收購對象資質和收購生原材料的逐批檢測報告等記錄,查驗記錄應當保存2年;2.建立其他原輔材料進貨驗證制度,記錄供貨方的資質及合格產品檢驗報告的記錄,并指定專人管理記錄;3.建立原輔材料進貨臺帳,記錄每批采購的原輔料供貨者的名稱、聯系方式、進貨名稱、數量、日期等內容;4.建立食品添加劑進貨臺帳和使用記錄,保證購進的食品添加劑與使用記錄應一致;5.記錄各種購進原輔料的貯存、保管、領用出庫等情況。
三、食品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生產過程控制制度,重點落實下列責任:
1.記錄生產車間或場地清潔衛生情況;2.按生產工藝的要求,防止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4.做好產品投料記錄,包括名稱、使用數量等;5.做好生產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記錄;6.做好其他關鍵質量控制點的質量控制記錄;
四、食品企業在生產過程有特別要求的,企業還應落實下列責任:
1. 生產車間、原料庫、輔料庫、成品庫需要變化的,應當做好變化記錄;
2. 對車間、庫房的濕度、溫度、空氣清潔度有要求的,應當做好監測記錄;
3. 產品入庫單、出庫單、庫存情況記錄,應當與進貨、銷售臺帳相符;
4. 崗位操作人員衛生健康應當符合要求。
五、食品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產品出廠檢驗制度,重點落實下列責任:
1.做好出廠產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包括檢查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化驗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內容;
2.企業應當具備必備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應依法經檢定合格或者校準,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齊備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3.檢驗項目應與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項目一致;
4.企業如委托其他檢驗機構實施產品出廠檢驗的,應選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并簽訂委托檢驗合同。
六、食品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重點落實下列責任:
1.做好對采購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處理記錄;
2.做好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
七、 食品標識標注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事項,重點做好下列內容:
1.應如實標注生產日期,不得提前或者延后標注生產日期。
八、食品企業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臺帳,重點記錄銷售每批產品的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檢驗合格證號等內容。
九、食品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食品安全標準,使用的企業標準應及時依法備案;企業應收集、記錄新發布的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參加相關培訓,做好執行工作。
十、食品企業應建立并落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記錄對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的執行情況,包括:企業通知召回的情況;實際召回的情況;對召回產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的情況,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向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監管部門報告召回及處理情況。
十一、食品企業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并做好記錄。
十二、食品企業接受委托加工食品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委托企業應當在獲得生產許可的產品品種范圍內與委托方約定委托加工協議,并向所在地的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裝標識應符合相關規定。
十三、食品企業應建立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做好對消費者投訴的受理記錄,包括投訴者姓名、聯系方式、投訴的食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投訴質量問題、企業采取的處理措施、處理結果等。
十四、食品企業應主動收集企業內部發現的和國家發布的與企業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并作出反應,同時應建立和保存相關記錄。
十五、食品企業應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應妥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并建立和保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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